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2020年12月4日,哈尔滨剑桥学院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按校内指示和布署实施,全面推行宪法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在宪法普及宣传活动中,做出了以下工作安排:
一、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为学习和贯彻宪法精神,外国语学院以宪法征文活动维护宪法权威。
征文形式
二、上下求索 任重道远
为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权益的氛围,外国语学院以朋友圈分享宪法感悟维护宪法权威。
朋友圈打卡形式
三、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
为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外国语学院以宪法知识竞赛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12.4宪法日的设立加强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加快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强国的建设,促进了同学们对宪法内容和精神的理解和学习,潜移默化地深化宪法至上的理念。
供稿/办公室部 严灵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