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线上教学运行及质量保障,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定于10-11周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10周至第11周(5月2日-5月15日)。
检查形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1.教师自查自评与督导组检查相结合。学院(部)督导组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教学进度安排及平时成绩考核情况,校督导组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
2.组织听课和查课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和各院(部)教学督导组做好听课看课工作;各学院(部)组织好教学观摩,并做好详细听课记录。
3.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授课进度、课内实验等其他调整情况);
2.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及教学工作质量(包括教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是否齐全规范;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质量;线上教学资源和数字化教学工具使用情况;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是否具备;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的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改革运用情况等);
3.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情况;
4.课程思政建设进展情况;
5.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及管理情况;
6.组织教师对教学运行状况进行自查自评,按课程填写“教学运行状况自查及评分表”;
7.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情况(根据附件3要求,完成相应检查报告)。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1.“教学运行状况自查及评分表”(附件1)留课程所在学院(部)存档。表格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由学院(部)分类汇总后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予以反映。
2.本学期期中教学质量评价主要由教学督导和各院(部)教学督导组完成,各院(部)教学督导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教学单位教师(含外聘)1-2次听课任务,听课对象可自行确定;校级教学督导听课任务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安排。
3.各二级学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实效,组织好、落实好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并形成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2)和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报告(附件3)。各教学部及其他公共必修课教学团队以课程为单位开展教学检查,按本部门(教学团队)开设的课程分类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所有材料应于5月19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教务处邮箱(jqujwc@126.com),打印版恢复线下工作后报送教务与教材科(正德楼314室)。
附件:1.教学运行状况自查及评分表
2.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3.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报告模板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