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0浏览次数:16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要求,请各位教师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各教研室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寒假教师研修高等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专题,2023年1月5日至2月25日在系统实名注册后进行在线学习,(网址https://teacher.higher.**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

 各教研室要积极动员教师参加寒假教师研修活动,及时总结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的典型经验,于2月25日前将本教研室研修教师统计表、典型经验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学院办公室汪丽丽老师处,统一上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刘月明老师。详细信息请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月9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