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毕业设计答辩及管理工作,依据《哈尔滨剑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学校管理要求,现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督查,强化材料内容统一性和论文格式规范性;
2.所有应届毕业生均须按时返校并参加答辩;
3.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力度,对未达到答辩要求者不予答辩;
4.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论文在答辩前都需经过重复率检测,对未达到重复率检测要求的学生不予参加答辩。
二、答辩工作安排
1.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19年5月25日、26日进行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2.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特色和实际情况,制定答辩计划,于5月20日前将《哈尔滨剑桥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统计表》(见附件1)、《哈尔滨剑桥学院2019届答辩外聘专家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qujwc@126.com,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考务科(正德楼314室);
3.要做好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宣传公告工作,答辩前将各答辩委员会学生名单、时间、地点张榜公布。答辩会场布置庄重,要求答辩教室门上张贴《哈尔滨剑桥学院2019届***专业答辩》(见附件3)《哈尔滨剑桥学院***学院***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见附件4),答辩教室黑板上标明主题;
4.各二级学院应于5月30日提交《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二次答辩学生汇总表》(附件6)。
三、二次答辩与延期答辩
1提出二次答辩和延期答辩申请的学生,需经所在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核;
2.为确保二次答辩与延期答辩的质量,各二级学院对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制定详细的安排计划。于6月1日组织二次答辩与延期答辩。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记载
各二级学院必须于6月3日~6日将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纸质成绩单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考务科(正德楼314室)。同时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优秀论文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于考务科(正德楼314室)。
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6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完成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考务科(正德楼314室),电子稿发至邮箱jqujwc@126.com。
六、毕业设计(论文)存档
1.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教务系统论文的上传工作,应在学生离校前完成;
2.毕业设计(论文)及有关图纸由各二级学院按规范要求存档;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需提供两份,正本提交学校档案馆长期存档,副本由二级学院存档。
附件
1.《哈尔滨剑桥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统计表》
2.《哈尔滨剑桥学院2019届答辩外聘专家统计表》
3.《哈尔滨剑桥学院2019届***专业答辩》
4.《哈尔滨剑桥学院2019学院***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5.《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
6.《二次答辩学生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