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4浏览次数:25

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线上教学运行及质量保障,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定于10-11周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10周至第11周(52-515日)。

  1. 检查形式

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1.教师自查自评与督导组检查相结合。学院(部)督导组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教学进度安排及平时成绩考核情况,校督导组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

2.组织听课和查课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和各院(部)教学督导组做好听课看课工作;各学院(部)组织好教学观摩,并做好详细听课记录。

3.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授课进度、课内实验等其他调整情况);

2.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及教学工作质量(包括教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是否齐全规范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质量线上教学资源和数字化教学工具使用情况;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是否具备;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的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改革运用情况等);

3.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情况;

4.课程思政建设进展情况;

5.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及管理情况;

6.组织教师对教学运行状况进行自查自评,按课程填写“教学运行状况自查及评分表”

7.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情况(根据附件3要求,完成相应检查报告)。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1.“教学运行状况自查及评分表”(附件1)留课程所在学院(部)存档。表格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由学院(部)分类汇总后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予以反映。

2.本学期期中教学质量评价主要由教学督导和各院(部)教学督导组完成,各院(部)教学督导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教学单位教师(含外聘)1-2次听课任务,听课对象可自行确定;校级教学督导听课任务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安排。

3.各二级学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实效,组织好、落实好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并形成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2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报告(附件3各教学部及其他公共必修课教学团队以课程为单位开展教学检查,按本部门(教学团队)开设的课程分类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所有材料应于519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教务处邮箱(jqujwc@126.com,打印版恢复线下工作后报送教务与教材科(正德楼314室)。


附件:1.教学运行状况自查及评分表

2.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3.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254日